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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9/2008 Secret以下的话,由于它对于我的特殊意义,我将说得非常奇怪——至少看上去如此,因为语言作为一种用以取悦的修辞(它当然本不该作为这种修辞)长久以来篡改了我的初衷(本心),我的很多困扰如果不说来源于此,至少也算拜它助纣为虐。
今天,我突然——这种突然像是无意中埋下的种子选择一个最不被看好的深夜,深如沼泽死水一般的夜,破土冒出那样——弄明白了,多年以来我的那个奇怪的臆想,在向我述说的究竟是什么。
那个奇怪的臆想是这样的:我走在一条树影斑驳的马路上,直觉应该是在一个午后,微风吹起我的长发(事实上,更像是及颈的短发),一直朝着我走过来。
我在这里用了两种不同的“我”,因为前面的几个更准确地说,是一个女生,只有最后这一个“我”,是现实中的我,正是这个现实中的我莫名地认定那个女生就是我自己。也就是说,我时常莫名地臆想我自己一直在朝我走过来。
(我的朋友一定已经厌恶这种表达了,虽然我一开始就提醒过,现在离开还不会浪费更多的时间。)
总之,我因为觉得那个走在路上的人就是我自己,就拼命想去将她看个仔细,可是,她——也就是我认为的我自己——始终如同动画场景中的人物那样,虽然朝我走来,却始终走不到我跟前,而距离、树影、阳光、以及说不清是长发还是短发的随风扬起的发梢,使得我从来不曾看清她的脸。也就是说,我从来没能从视觉上证实那个女生就是我自己。
但我不曾仔细考虑过这个问题,亦即关于从高中时代起——说起高中时代我总有那么点不情愿似的——就经常出现在我脑海的那个女生是不是我,以及这个莫名的臆想对我而言究竟意谓于何的问题,我的所有分析都是以虚假的感伤面目出现的乐观。直到今天。
这个可以看作我过去人生的一个典型,大喜大悲皆是茫茫然的表演。
我终于能够说出这个潜伏在我灵魂里多年的秘密。就算如此不堪面对,我还是把它像挑出一条与我相依为命20年的蛀虫一样,把它挑出来。并且祭奠它。这不是过去那种虚假的哀祭,是最痛然的、同时也是最诚实的埋葬。
我曾经义正词严对不少人包括我自己絮叨过,去批判不是生活的生活。也批判不生活地活着。现在我得承认,都是鸵鸟行径。——就像我被一针见血地拆穿的那样,“总是在问同一个问题,却从未真正回答”。我能承受问题之痛,却不愿冒找寻答案的苦。
事实上,我可能要花很多年,才能切肤认同LR说的,深深地扎根进生活。而现在我要做的,是赤脚,站在冰冷的泥土上。
可是我这算是在做什么呢?我是在表明和过去划清界限,然后把那个我不喜欢的自己弃绝掉吗?这么做不是一如既往很滑稽吗?这次埋葬之后是会发出怎样的芽,开出怎样的花,结出怎样的果呢?
你看,如果我不再相信语言,我就似乎什么也不能相信。
这真是悖论阿。
怎么说呢,今天真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。——谁知道它不是千百个庸碌无为的日子之一呢?但是我得这么说。这是我唯一保有的。
海德格尔说,把作为语言的语言引向语言。
在此之前,所有真相都权作不能说的秘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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